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4 1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爱娟 建议/提案号: 第541号
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1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高质量打造基层“援法议事”品牌的建议:

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思想,我省率先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是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和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活动,并要求持续打造“援法议事”品牌。当前,“援法议事”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议事质效亟需进一步提升。为此,建议:

一、强化规范推进,完善“援法议事”机制。一要夯实“援法议事”运行基础。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多部门互动协同作用。要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以基层治理实践为需,做到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二要细化“援法议事”工作方案。以《关于开展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的工作方案》为指导,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指挥、职能部门统筹协调、领导分片挂钩指导、基层分层落实的一体推动落实机制。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经常性地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援法议事”活动。三要总结“援法议事”经验教训。在协商议事的实践中检验和完善“援法议事”的程序和制度,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逐步建立起与“援法议事”运行相配套的工作平台、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借鉴“有事好商量”,整合“援法议事”资源。一要学习先进经验。“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是一个在基层已经广泛开展,并取得治理实效的优秀议事平台。“援法议事”要充分借鉴“有事好商量”的成熟经验,共建共享议事平台、融合创新议事机制,让群众“有话坐在一起聊、有事大家共同议”。二要积

极整合资源。将“援法议事”活动与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提档升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调解室打造等相结合,依托现有的法治文化广场、网格解忧站、德法讲堂、协商议事室等,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场所。三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目前,农村“空心化”问题很严重,造成的议事代表性不充分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议事来实现在外经商、打工村民的议事权利。

三、贴紧群众关切,明确“援法议事”标准。一要精选“援法议事”议题。“援法议事”所“议”之事就是基层群众“急难愁盼”的切实需求,要将议事点聚焦在这些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身边事上。二要建强“援法议事”队伍。鼓励基层从实际需要出发,主动探索创新建立“1+2+N”的“援法议事”固定主体队伍。要注重将村居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党员代表、新乡贤等培养成“法律明白人”或法治带头人,不断壮大议事中的专业法治力量。三要拓宽“援法议事”参与面。注重发挥辖区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等志愿力量的积极作用,共同把脉基层治理“症结”。

四、突出法治引领,体现“援法议事”成效。一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在议事前的调研阶段,由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对象带头进行议题收集、倾听民意等工作。在调研同时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圈,征询调解、公证、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需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引导群众和各类协商议事主体参与社会事务治理、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让村(社区)事务、矛盾纠纷等通过民主协商议事有效解决,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解难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二是优化法治护航服务。将法治保障服务贯穿于民主协商议事的全过程。开展对协商议事内容的法治体检,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协商议事事项给予法律劝阻,提出法律意见;如有涉及村居民的个人权益事项,引导通过调解或诉讼渠道依法解决;加大对协商议事程序规范力度,制定或修改协商议事流程规章,有效推动议事内容合法合理、流程科学规范、活动依法有序、结果合法有效,增强协商议事的科学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完善示范引领服务。集中力量打造各镇(街)至少一个“援法议事”示范点,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实现面上工作全面提档升级,促进“援法议事”工作站多点开花、蹄疾步稳,用法治赋能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打通和深耕全面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4-05-29
答复内容:

张爱娟代表:

自2019年南通市启动全市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紧紧围绕《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2020年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援法议事”活动的实施意见》(通委法办〔2020〕10号),2021年召开全市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暨深化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现场会,2022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援法议事”活动的通知》(通委法办〔2022〕12号)。将“持续打造援法议事等基层法治建设”写入《法治南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将“健全援法议事制度”写入《南通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每年将“援法议事”列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治市办工作计划,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考核体系。

通过精心部署,全力推动,产生了海安街道凤山村“援法议事筑平台,法治乡村惠民生”等8个全省范例,形成了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全方位覆盖的良好发展格局。但面上也客观存在“援法议事”活动开展还不够规范、议事质效不高、队伍力量不强、议事过程群众参与度不够、法治资源统筹不足等情况。今年以来,围绕继续发挥“援法议事”强大动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目标,针对个别地区的薄弱情况,及时进行调研指导督察,持续深入推动“援法议事”活动的规范性、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以制度化规范推进提升“援法议事”体验感。将“援法议事”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深度融入,落实到具体事务,体现到结果监督,在道德养成中培育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形成“党建引领、专业力量参与、有事大家议、众人议众事”的良好氛围。各地聚焦“六有”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援法议事”工作指引,以规范化、制度化为重点,将法治方式有效嵌入议事规则和议事流程,不断健全“援法议事”适用范围、适用方法、适用程序、运行保障等各项工作机制,全流程规范、指导活动开展。注重典型引领,积极挖掘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形成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援法议事”典型,带动全市“援法议事”工作持续深化。

二是以多元化整合资源提升“援法议事”参与度。在全市大力培育“援法议事”的议事主体队伍,充分发挥城乡村(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将“五老”人员、新乡贤、社区骨干、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培育成“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丰富“援法议事”成员库。加强“援法议事”与“有事好商量”等议事活动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联系联动,以“专业性”“代表性”“广泛性”为标准,根据议题视情邀请“三官一律”、“两代表一委员”、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公益性组织代表等共同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广泛集民智解民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三是以项目化精准选题提升“援法议事”满意率。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法治文化广场等室内外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打造出更多德法相融的“援法议事”活动点。坚持“不调研不议事”,通过议事成员“走出去”和群众代表“请进来”相结合广泛征集议题,从党政关注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等方面甄选立项。议事过程中,议事成员重点就议题内容难点、争议焦点等发表法律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形成“援法议事”决议,确保议事活动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扎实做好议事“后半篇文章”,相关建议清单由村“两委”协助推动落实,让议事内涵更丰富、针对性更准确、效能更明显,

一季度,全市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主题累计开展“援法议事”800余场次,帮助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界址、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问题108起,立足小切口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援法议事”运行相配套的工作平台、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开展法治观察员和法治观察点建设,为更好地贴近群众、倾听民声搭建综合性、一站式议事阵地,让更多法治力量沉下去、优质法律服务跟上来,积极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法治的范围路径,不断凝聚群众依法自治共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