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4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周健 建议/提案号: 第267号
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加快“涉企收费”、“涉企执法”的合规建设的建议

通州代表团周健

营商环境彰显着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企业既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也是就业岗位的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推动者。当下,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我们应该进一步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营造公平、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来增强企业信心。困难时期,政企应该“齐心合力,同舟共进”。然而,一些执法部门操作不规范,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执法不公、程序不透明等问题。部分职能部门“过度执法”、“以罚代管”,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营。另外,涉企收费的依据和标准不统一,也给企业带来了困扰。

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涉企收费方面,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包括:(1)部分收费项目没有规范公示,企业不了解收费依据;(2)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收费(如委托中介评估等)情况较多,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和规范标准;(3)部分委托第三方收费标准制定不合理,存在收费明显高于实际服务成本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4)部分涉企收费项目流程不规范,容易产生随意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

在涉企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包括:(1)过度执法问题。主要体现在涉企监管中,检查主体多,检查频次多,企业疲于应付各种检查,给正常经营生产带来影响。由于执法检查中还存在交叉检查,相关部门职能重叠导致多头执法的现象;(2)小错重罚、以罚代管问题,主要表现为涉企处罚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部分执法部门在针对企业违规的具体处罚措施上执法尺度弹性过大,小错施以重罚,一些本该由职能部门担负监管主体责任的地方又存在以罚代管,管理手段简单粗放的现象;(3)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推诿扯皮现象。与过度执法相反,部分职能部门对发现或举报的问题不能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反而搁置不理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久拖不决。对于棘手问题不同部门又会发生推诿扯皮现象。(4)部分执法手段存在法律依据欠缺问题。比如在某些情况下,执法部门对企业人员采取强制留置,法律依据不明确,导致执法行为在法律支持层面欠缺,企业处于明显弱势地位。

相关建议:

1、加快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建设,完善涉企执法和收费合规指南

对涉企业执法事项,应加快设立执法清单,明确执法标准、程序和时限,防止过度执法。对跨部门执法,要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另外,还要尽快完善各类涉企合规收费清单,对社会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2、实施过罚相当原则,促进执法尺度统一

对涉企执法应参照过罚相当原则,建立涉企处罚裁量标准体系。此外,还应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标准衔接问题。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执法指导案例制,方便企业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

3、优化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

执法部门对涉企处罚应以“摆事实,讲道理”为主,避免简单粗暴,一罚了之行为。执法部门应该让企业充分了解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申诉渠道,从而取得企业的理解和配合。除了罚款等措施外,还应注重对企业的指导和帮助,尤其是对初犯企业或非恶意违法企业,建议更多采取警告、整改等柔性执法手段。

4、完善企业申诉渠道,建立执法监管平台

企业在执法过程中享有合理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如果企业对执法决定不服,应保障其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复议或诉讼。建立执法监管平台,为企业提供方便的举报途径。对于不当执法行为,企业可以及时举报,确保执法行为受到有效监督。

通过加快涉企收费和涉企执法合规建设,可以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营商环境,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对于稳经济,谋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市发改委
答复日期: 2025-09-15
答复内容:

周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涉企收费’、‘涉企执法’的合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规范涉企收费、涉企执法相关工作纳入“万事好通”营商环境重点举措予以统筹推进。去年以来,市司法局牵头探索构建“有感服务、有效监管”综合集成监管体系,以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有效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以有感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安心放心发展。

一、持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一是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市发改委根据政策变动情况,每年定期修订《南通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南通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是否涉企等内容,并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制定综合性目录清单。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542号)要求,市县各部门将建立健全涵盖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一是聚焦制度引领,完善统筹机制。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综合集成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统筹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陆续出台《南通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涉企“邀约式”法治体检服务工作指引》,细化执法检查流程和行为规范。市县同步梳理确认行政检查主体524个、编制涉企检查事项清单1105项,搭建“综合查、集成管”联合监管场景969个、动态更新“涉企免罚轻罚”清单664项等,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二是聚焦数字赋能,优化执法方式。建成启用全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推行执法人员“扫码入企”,实现检查任务线上运转、过程留痕、结果可查。4月运行以来,已通过平台实施扫码入企检查5782次、联合检查2919次,有效压减入企检查频次。深入推行“综合查一次”,创新对检查对象重叠的任务进行“碰撞”联合,一键生成联合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产业链、风险程度、企业信用、经营实际等要素,对企业采取精准化监管措施。三是聚焦执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紧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四类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发布征集问题线索公告、涉企行政执法调查问卷、开展企业家座谈、评查重点领域执法案卷等多途径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形成突出问题清单,并要求限时整改、闭环销号。四是聚焦严格公平,统一执法尺度。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明确检查内容、标准、频次等,避免重复检查与标准冲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综合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风险建议等方式帮助和指导企业合规经营,严禁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三、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深化执法+服务举措。上线AI服务管家“企晓法”,及时解答企业合规经营需求,目前已累计提供近4000次咨询服务。大力推广“邀约式”法治体检,通过“企业下单、部门接单”,鼓励引导执法部门主动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等柔性方式指导企业经营发展。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推行执法检查预告,查前告知企业检查主体、时间、内容、方式等,企业可以通过综合集成监管平台企业端对检查行为、检查效果进行评价。强化涉企诉求沟通反馈,通过企业家座谈、征集意见建议等方式,听取行业商会、重点企业意见建议。三是探索数字化监督运用。通过大数据筛查、智能预警、12345工单筛查等方式加强执法风险研判,对多头重复、推诿扯皮、检查频次超过上限等情形进行预警提示,对严重违法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倒逼行政执法质量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涉企收费、涉企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执法+服务”惠企举措,持续推动行政监管降频提质增效,努力为广大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

南通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