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
你会《关于推荐单敏等同志兼任南通市律师协会职务的请示》(通律协〔2016〕7号)收悉。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单敏同志兼任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秘书长,季敏同志兼任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兼职不兼薪。
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
2016年6月7日
关于同意单敏等同志兼职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