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南通公证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熊熊同志任宣传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在办公室工作,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
罗 超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科员职务;
张 艳同志任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科员职务;
朱媚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
叶 伟同志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免去人事处科员职务;
马天跃同志任法治督察处副主任科员,免去法治督察处科员职务;
潘 杰同志任行政复议二处副主任科员,免去行政复议二处科员职务;
谢扬雷同志任行政应诉处副主任科员,免去行政应诉处科员职务;
陈 鲁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主任科员,免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科员职务;
袁 霞同志任律师工作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律师工作处科员职务;
张晶韡同志任装备财务保障处副主任科员,免去装备财务保障处科员职务。
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