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20-00387 |
文号: |
通司党〔2020〕4号 |
信息来源: |
人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0年02月12日 |
生效日期: |
2020-02-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曹斐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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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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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曹斐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南通公证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曹斐凌同志任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副处长职务;
居乔年同志任装备财务保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