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20-01003 | 文号: | 通司党〔2020〕17号 |
信息来源: | 人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
生效日期: | 2020-07-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吴燕燕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市局机关各处室,南通公证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燕燕同志任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免去立法处处长职务;
李长山同志任法治调研处处长,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余昔林同志任立法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法治调研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金锋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郁兵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捷同志任律师工作处处长,免去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职务;
免去施健同志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