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6 16: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李清湘 建议/提案号: 第0105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05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的政法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2020年成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但是去年下半年几起涉城管执法不当事件,引发了较大的社会舆情,对我市的城市形象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从几起城管公共事件来看,主要集中在基层执法环节。我市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必须高度重视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问题。
  一、当前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漠。南通一些执法权下沉至乡镇后,乡镇执法任务繁重,出现执法能力不足,执法难度大等问题。几起同类事件,无一例外被归咎于协管人员。但按照2015年国家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指出: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权力行使问题,基层政府相关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法治意识淡漠。
  2.执法人员“以人民为本”的服务意识欠缺。服务意识是引领和指导行政权行使的核心要素。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不作为,拖延履职、执法不力等现象较为普遍存在,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比较突出,执法缺乏常态化。一些执法人员只注重个人管理职权,无视相对人的权益,只重管理不重服务,只关注处罚而没有重视引导。在执法过程中手段简单粗暴,缺乏应有的同理心,侵犯被执法对象合法权益,损害群众利益。
  3.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基层后,基层成立综合执法大队,需要面对的行政相对人相当复杂,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非常高。而现实是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过硬,职业道德修养不高,业务知识不精通,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行政执法必备的综合素质,难以胜任当前复杂的执法需求。
  4.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不到位。基层执法人员来源较为复杂,加上常态化培训缺乏,行政执法能力参差不齐。目前的培训存在针对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常态化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培训中缺乏对实际操作中的规范要求,譬如日常执法检查该如何进行、检查什么、检查结束之后如何处理等缺乏实践性指导。二、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在执法人员招录过程中,要注重对应聘人员法律、行政基础理论知识的考察,要将知法懂法的人员招录进来;在执法实践中,要强化法治意识,注重执法程序和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及民众的外部监督作用。
  2.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能力。执法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要重视法的自觉遵守而不是强制执行。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执法者在办案中的普法能力,增进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升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改善执法外部环境,着力构建和谐执法关系。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建设。一是提升执法人员风险防控意识。要使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包括辅助人员)都能清晰的认识到:在当前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情境下,每个个体的不当执法都会对整个城市产生破坏性影响。每个执法人员都必须关注自身执法行为,打造为执法者与公众均能接受的执法方式,降低行政执法风险。二是要加快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自制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等素质,提升职业荣誉感,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成为展示南通良好营商环境的一张靓丽名片。
  4.加强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要坚持不懈地对执法人员,特别是一些服务外包单位的辅助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文化教育,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使培训内容、方式制度化,并使培训制度在组织机构、场所和师资力量上得到保证。在培训中要贯彻实战意识,注重培训成效。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南通市编办、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日期: 2022-09-23
答复内容:

李清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规范执法标准化、执法监督常态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服务改革法治化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水平。

一、高位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

去年我市基层执法接连发生负面舆情,降低了执法公信力。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内部管理等突出问题,12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动员部署大会为起点,切实担负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推进、落实落细,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高位高效,组织推进更有序。市四套班子带队赴各地摸实情、查问题、督落实,为做好主题教育督导工作放样子、作示范。主题教育办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第一时间明确组织架构、专班运作,根据主题教育时间点任务图,结合具体推进情况,提前制定动员部署、问题查摆、整改提升三个阶段细化方案。8个联络组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合力推动主题教育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

二是全员覆盖,能力素质再提高。指导各地各部门根据人员岗位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开出学习清单,开展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演练、庭审观摩等实战实训,确保全员、全身心参与。针对辅助人员管理短板,城管系统在全市开展辅助人员适岗评价,共清退不合格辅助人员18名,跟踪管理78人、离开辅助执法岗位39人。推动市人大出台《关于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机关能力和水平的决定》,首次以人大决定的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出台《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等制度文件。研究起草《南通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录、培训、考核、激励和退出机制。

三是精准发力,问题整改更有质。开门抓整改,推动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持续整改,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把“点”上的问题整改上升为“面”上的制度机制建设。围绕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存在赋权模式不科学、管理体制不顺等矛盾,依托省人大代表形成优化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效果的建议,提请省级层面关注。开展南通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明确重点任务,推动基层放权更精准、行权有保障、监督能到位。

四是强化督导,同频共振促长效。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主题教育办和各联络组积极对标对表,严督实导,紧密跟进各阶段推进情况,各地各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工作有序,取得阶段性成效,违规外包、辅助人员管理不严等问题立行立改,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夯实,执法机关形象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

二、试点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通报全市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情况,针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短板弱项“回头看”,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基层执法队伍机构情况督查、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基层综合执法制度体系五大重点任务,确定时间表、施工图,开展集中攻坚。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在确定海门区为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增加海安市、通州区为市级试点。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职责、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积极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南通样板。

三是强化内外联动,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探索开展重大(联合)执法行动全程跟踪监督活动,加强与人大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联系,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多部门多领域”的联动监督模式,在两法衔接、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多方面加强协同合作。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加强民意采集运用。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方案,严格梳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机关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并向社会公示。严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重点核查人员性质以及在编在岗在执法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以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建立了以规范化培训指引为实现路径、培训考试大纲为内容骨架、执法实务课程为血肉填充、线上培训平台为基础支撑、线下培训基地为补充提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通过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内容涵盖《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政策文件,全面检验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已成常态,各级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或佩带执法证件已成习惯;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能够按要求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督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领域,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履行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严防粗暴执法、随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