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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2020-2023年度动漫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0-03-0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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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授予

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司法局2020-2023年度动漫制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2020-2023年度动漫制作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

四、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

1.磋商文件请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自行下载。

2.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7日17:00前联系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李艳梅,联系电话:17778751998。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020年3月7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3月13日14时00分

六、投标响应文件请于2020年3月13日14时00分前快递至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1711室,收件人:居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11,13962915196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后快递至以上地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快递时效性问题。2020年3月13日14时00分后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司法局

需求联系人:吉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226

经办人:居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监督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98

代理机构: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55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6.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4.供应商将①、②、③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包裹中快递,请注意包裹的严密性,防止快递过程中的损坏。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4.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计算综合单价。

5.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中列出的要求填报综合单价。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货物或服务,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并视为该货物或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投标报价为最终作品每分钟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脚本创意、动漫形象设计、专业配音、音效、背景音乐添加、方案优化、宣传方案制作过程中向采购方汇报以及应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多轮)等全部工作、税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一切费用。整体作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最终交付的作品时长支付服务费。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不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报价表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8.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9.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10.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七、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未成交单位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南通市司法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一家单位提供全局动漫制作服务。

一、服务期限

采购人聘请成交供应商提供全局动漫制作服务的期限为叁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算。

二、委托内容

1.包含但不限于动漫脚本创意、动漫形象设计、专业配音、音效、背景音乐添加、方案优化、宣传方案制作过程中向采购方汇报以及应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多轮)等全部工作。

2.动漫设计须得到采购人确认,成果必须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按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

3.动漫作品时长、画面比例、画面像素尺寸、帧速率、制作软件版本及输出格式均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采购人需单独招标的法制宣传动漫项目,不在本项目约定的服务中

三、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2.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用宪法、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3.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

5.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6.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7.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四、作品完成时间要求

宣传动漫整体作品须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五、付款时间和条件

服务期内按项目付款,整体作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最终交付的作品时长支付服务费。

六、本次招标需提供疫情防控法治动漫作品1件作为评分项,具体要求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加强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工作,增强针对性、传播力和影响力,为依法防控疫情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制作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动漫作品1件,要求如下:

(一)作品主题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二)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2.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用宪法、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南通市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4.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依法防控疫情的鲜活法治故事。

5.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6.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7.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三)制作要求

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四)其他要求

1.制作方需按照以上要求制作,并提供脚本创意、动漫形象设计、专业配音、音效及背景音乐添加等服务。

2.本次疫情防控法治动漫整体作品需在2020年3月13日14:00前完成。

(五)请按要求制作完成并输出为Mp4格式保存在U盘中,U盘须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密封于技术标文件包中

(六)成交供应商的疫情防控法治动漫作品供采购人使用,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后,按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采购人按本次成交价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服务费,未成交单位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不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报价表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7.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评审步骤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先开技术标,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主要审查技术标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第三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和价格标部分都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8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商务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分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技术分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且技术分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快递签收时间顺序)。

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技术分:(80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疫情防控法治动漫作品

 (3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疫情防控法治动漫作品对于项目需求的满足程度、关键技术的阐述与说明、方案整体合理性针对性、文案修改方案进行评分,25<优≤35分,10分<良≤25分,0分≤一般≤10。

    注:疫情防控法治动漫作品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六部分。请按要求制作完成并输出为Mp4格式保存在U盘中,U盘须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密封于技术标文件包中。

  2

 服务方案

 (25分)

    质量管理方案(15分):

10<优≤15分,3分<良≤10分,0分≤一般≤3。

    进度管理方案(5分):

3<优≤5分,1分<良≤3分,0分≤一般≤1。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5分):

3<优≤5分,1分<良≤3分,0分≤一般≤1。

  3

   业绩

 (10分)

    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动漫宣传项目案例,有1个得1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奖项

 (10分)

    投标供应商动漫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有一个得2分;

    投标供应商动漫作品获得市级奖项,有一个得1分;

    本项满分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商务报价分:(2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7500元/分钟,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分 =(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

3.投标报价为最终作品每分钟单价。整体作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最终交付的作品时长支付服务费。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0.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个日历天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六份,采购单位四份、供应商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七、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快递。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2.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疫情防控法治动漫作品(输出为Mp4格式保存在U盘中,U盘须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密封于技术响应文件包中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快递。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附件);

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

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附件.docx